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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換貨政策

退換貨政策

商品鑑賞期

除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退貨/取消時即將逾期)類之食品、客製化商品、當期之報紙、期刊或雜誌、經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遊戲點數卡、其他點數卡、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按「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不適用  7 天鑑賞期之商品外,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 (7天含假日)。

如有退貨需求,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並提供「姓名」、「訂單編號」、「連絡電話」、「退貨商品名稱」、「退貨原因及照片」等資料,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

服務信箱:service@telewell.com.tw

服務電話:(02)2915-1521 (4L.) / (02)2915-0386 (4L.)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6號五樓


退換貨須知

退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故障,消保法保障 7 天鑑賞期僅供您猶豫並確認商品是否符合您的需求,並非商品的試用期;如本商店有提示您者,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含外包裝紙盒),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 退貨申請: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民法第259條規定,NESCO台灣總代理線上購物將提供您享有商品到貨次日起七天鑑賞期內享有隨時解約退貨之權益,但須注意商品退貨時,必須回復原狀,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主機、附件、內外包裝、隨附文件、贈品等)。

下列情形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限:

(1) 隨商品已附上相同之試用品,或在收到影音光碟及軟體前已提供您試聽、試用之機會。

(2) 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您將商品包裝毀損、封條移除、吊牌拆除、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

(3) 在您收到商品之前,已提供您檢查商品之機會。

(4)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群宏生活線上購物之出貨商品皆會附上紙本發票,請於退貨時一併退還。

 

■ 換貨申請:

收到商品後如發現有新品瑕疵或是配件短缺的狀況,需要辦理換貨/缺件補寄,請於到貨後七天內來信/致電客服中心申請,我們將盡速為您處理。

 

■ 當您欲辦理退換貨時,請使用原廠送之包裝紙箱/包材將退換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包材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材包覆欲退換貨之商品,請勿直接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於欲退換貨之商品;若欲退換貨之商品包裝損毀將無法進行新品退換貨處理,並就毀損部分的費用於退貨款項中扣抵價金。

 

■ 當您申請退換貨後,請保留托運單據直至退換貨程序完成,以利日後查詢。